(只適用於2023年10月1日前批出的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項目,並於批出項目日期起計12個月內遞交的基金申請)
目標
- 鼓勵項目顧問聘請專業「組裝合成」顧問,達到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的知識轉移。
申請資格
- 項目首席顧問,由建築項目業主(不包括承建商或顧問)直接聘用
計劃特點
- 資助上限:每位申請者每個項目港幣2,500,000元
- 資助範圍:聘請專業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顧問
- 資助模式:可就各項目成本獲70%配對資助
- 就2021年7月1日或之後開展招標的項目而言,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項目須為一個6層或以上的永久性建築項目
- 申請者申請撥款時必須提供證明文件,例如屋宇署就有關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項目發出的上蓋結構施工同意書或已在工地開始組裝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元件
- 遞交基金申請時,申請者必須提交就有關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項目獲屋宇署審批的建築圖則及上蓋結構圖則
- 基金可就聘請專業「組裝合成」顧問作追溯撥款批核。申請者可在遞交申請前聘請專業「組裝合成」建築法顧問。惟有關申請必須於承諾相關開支後12個月內提交
申請
- 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全年接受申請
- 提交前請先閱讀下列文件:
✔️ 申請指南
✔️ 條款和條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