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BSIDIARIES & PROJECTS
1) 缴付征款的承建商
于申请前24 个月内曾为建造工程向议会缴付《建造业议会条例》(第587 章)下的征款的承建商
2) 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及注册分包商
在议会「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」及「分包商注册制度」的认可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及注册分包商
3) 顾问
政府或专业团体的顾问名册,包括:
4) 其他在建造过程的参与者的申请亦会作个别考虑
注:「相关企业」,即不同商业登记的企业,但由相同持有人持有30%或以上的拥有权,将会被视为同一间企业,以计算资助上限